深圳特區報訊(記者 解樹森) 司機朋友們註意了,如果你在我市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路段鳴喇叭,將被交警處以警告或者罰款150元。
   記者日前從警方獲悉,我市交警部門加強對“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”的交通違法整治力度,於近日開始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,併在日後形成常態化。根據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第五十八條規定,對亂鳴喇叭的違法行為可處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罰款。截至目前,交警部門已對131名“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”的司機依法進行了處罰,警告78人。
   交警部門表示,亂鳴喇叭是一種不文明的駕車行為,對嚴重違法者還將通過媒體、微博進行曝光,籲請廣大駕駛員文明駕車,不要亂鳴喇叭。  (原標題:我市集中整治 機動車亂鳴喇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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